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計算機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實驗室中心機房的正常運行和安全,制定本巡檢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适用于計算機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實驗室中心機房的巡檢工作。
第三條 巡檢工作應遵循安全、高效、規範的原則。
第二章 巡檢内容
第四條 巡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機房環境:檢查機房的溫度、濕度、通風等環境參數,确保機房環境符合要求。
機房設備:檢查主機、服務器、交換機、路由器等設備的運行狀态,确保設備正常運行。
機房電力:檢查電源線路、電源設備、UPS等電力設備的運行狀态,确保機房供電正常。
機房安全:檢查機房的門禁、監控設備等安全措施的運行狀态,确保機房安全。
機房清潔:檢查機房的衛生情況,保持機房整潔。
第三章 巡檢頻率
第五條 巡檢頻率應根據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和需求确定,一般應每學期進行兩次巡檢。
第六條 特殊情況下,如機房設備故障、重要活動前後等,可根據需要增加巡檢頻率。
第四章 巡檢記錄和報告
第七條 巡檢人員應按照規定的巡檢内容進行巡檢,并及時記錄巡檢情況。
第八條 巡檢記錄應包括巡檢日期、巡檢人員、巡檢内容、巡檢結果等信息。
第九條 巡檢記錄應及時上報給實驗室負責人,同時編制巡檢報告。
第十條 巡檢報告應包括巡檢的問題、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内容。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巡檢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計算機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實驗室應當根據本制度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并向巡檢人員進行宣傳和培訓。
第十二條 本巡檢制度的解釋權歸計算機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實驗室所有。